3、规划先行,明确目标的原则。灾后重建规划,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指导意见,先行编制全州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各行业灾后重建专项规划。突出近期恢复重建的目标,确保实现灾区群众基本生产条件高于灾前水平。在规划中进一步明确重建目标,分解任务,确定重建的具体项目和投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科学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4、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对受灾群众住房、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进行地震灾害科学评估、安全性鉴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乡规划、村镇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着眼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存在严重地震、地质灾害隐患,毁损严重的灾区建筑,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承载能力和地质条件,进行科学选址,实施整体异地搬迁进行重建,也可争取在国家支持下,通过向省外移民和在打工地落户的办法进行异地安置,卸载资源环境压力。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改变零散、低水平的格局,适当集中建设,达到整合资源、提高标准、辐射周边的要求。
5、政府扶持引导,群众自力更生的原则。灾区群众的住房建设,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和省、州、县补助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动员社会各界支援灾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灾区重建工作特别是群众住房等恢复重建的政策引导,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在选址、设计、防灾减灾等方面加强科学指导。
6、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涉及面广,特别是迁址重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征地、补偿及土地置换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和困难,因此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农村群众住房重建工作采用原地重建、异地搬迁重建和维修加固三种形式;要本着节约、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认真把握界定震后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合理安排各项投资;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群众住房、公共建筑重建方面,要确保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但不得把历史遗留基础设施滞后及年久形成的危房问题与重建项目挂钩,借机扩大规模,提高标准。
7、坚持不懈,长期努力的原则。灾后重建,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国家提出恢复重建规划期为2008-2015年八年时间。因此,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各项工作要有长期打算,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及各行业长期规划结合起来做好安排。
二、灾后重建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甘南州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近期3年突出恢复重建工作,远期5年统筹发展提高,通过8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和发展提高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