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的通知
(州政发(2008)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省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并报经州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甘南州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强烈地震,地震波及我州8县市,舟曲、迭部、卓尼、临潭四县损失严重。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精神,加快灾区恢复重建步伐,特制定我州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
一、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国家、省上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扬“人一之、我十之,我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工作争创一流”的甘南精神,在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发挥灾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尽快恢复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建美好家园,确保重建后灾区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结合“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小康建设等长期规划,努力改善和提高灾区基础设施条件,保持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灾后重建工作必须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客观实际的灾情统计为依据,恢复重建的形式、投资、资金筹措,必须根据科学的评估鉴定结论和当地实际来确定。要坚决防止夸大损失或漏报、瞒报灾情问题,也要防止灾后重建项目脱离实际,扩大规模的问题。要真正做到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科学地开展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范围、突出重点的原则。我州灾后恢复重建范围为全州七县一市,重灾区是舟曲县和迭部县,其中舟曲县受灾最重;一般受灾区是临潭县和卓尼县;波及轻度受灾区是玛曲县、碌曲县、合作市、夏河县。恢复重建工作按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优先安排受灾群众住房和饮水、用电等关乎民生的基本生活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优先支持受灾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重要公益性设施以及道路、桥梁、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其他重建内容统一规划,逐年分步实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