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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及砖瓦项目建设督查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及砖瓦项目建设督查的通知
(陇政办发电〔2008〕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督促落实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更好地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和确保大灾之年全市工业经任务的全面完成,市政府决定,从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及砖瓦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8年6月8日至12日。

  二、督查内容

  1、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情况。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6月5日下发的《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关于成立全市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在抗震救灾期间扶持铅锌企业正常生产的紧急通知》三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恢复生产中急需市上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和企业对灾后工业计划指标的重新分解情况。

  2、全市砖瓦项目建设情况。砖瓦企业恢复生产情况,砖瓦企业的技改扩能情况,新建砖瓦企业的规划、设计、选址等前期筹备情况。

  3、企业职工受灾及灾后生活安置情况。

  三、督查人员

  督查组分三个工作组,工作人员必须6月8日下到各县区。

  第一组:徽县、成县、两当

  组长: 李德平      市经委副主任

  成员: 孙宏雷      市经委科长

      王敬业      市中小企业局科员

  第二组:武都、文县 宕昌

  组长: 胡建平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 王松成      市经委副科长

      王新文      市中小企业局统计师

  第三组:西和、礼县、康县

  组长: 刘进海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 马 明      市政府办公室科长

      郝巧红      市中小企业局科长

  四、督查要求

  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和砖瓦项目建设事关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完成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督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做好相关工作。文字资料以word文档报送,表格以Exsel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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