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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

  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甘肃省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和《甘肃省二、三类城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规划》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并制定工作计划。

  (二)整改阶段(2008年6月中旬)

  结合前一阶段的自查自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力量逐条检查、落实整改;市城市执法局组织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重点检查和整改,6月15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设立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

  (三)检查落实,进行预评估(2008年6月下旬)

  市语委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检查,邀请省语委进行预评估。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7-8月)

  针对省语委预评估提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认真的整改。市区政府、语委对迎评工作进行复查,对不落实的事项督促落实,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

  (五)接受评估阶段(2008年9月)

  做好评估的安排、组织和接待等工作,正式迎接省上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

  (六)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0月)

  根据省上对我市检查的反馈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迎评领导机构,对照本方案,进一步靠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迎评工作。市区语委要切实发挥作用,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积极协调,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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