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市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工作。
(11)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负责洞庭湖大桥的安全、畅通工作。
(12)市民政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察看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严防积雪压垮房屋、伤死人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有粮食和御寒衣被。
(13)市国土资源局:督促、指导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
(14)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
(15)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加大对防汛堤坝、水库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
(16)市林业局:加强林区防寒救灾工作,对林区进山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对林区房屋、桥梁、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指导农民群众采取技术措施,做好果树防寒防冻工作;配合清扫市中心城区绿化树木上积雪和防雪、防冻保护工作。
(17)市铁山管理局:做好市中心城区供水的防冻、抢修工作。
(18)市畜牧水产局:指导农民群众、畜牧水产养殖基地做好生猪、耕牛、奶牛等大牲畜和其它牲畜、水产品防寒保暖工作。
(19)市商务局:加强物资调运和销售工作,保障冰雪天气日常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特别是猪肉、蔬菜、食用油等主要生活物资的供应。督促商业零售网点科学安排,保证正常营业,保障物资供应。
(20)市粮食局:保证冰雪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21)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趁机涨价、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22)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3)市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24)市卫生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25)市旅游局:指导景区、景点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6)市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消防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件发生。
(27)市广电局:及时播发冰雪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冰雪灾害的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宣传工作。
(28)市地方海事局:督促、指导各航运单位和港口、渡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水上交通事故。
(29)市房地产局:加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旧直管公房的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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