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全市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以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全市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到2010年,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基本建成以国有福利机构为示范窗口、其他所有制形式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具体发展目标为:
(一)机构数
1.老年福利机构
(1)国办养老福利机构。由2007年底的4个增加到11个,其中市级3个,县区8个。床位由2007年底的470张增加到2435张。在今后三年(2008-2010年),改扩建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生活区,床位达到335张,新建第二社会福利院,床位达到1200张,8个县区各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具有示范引导作用、集收养“三无”老年人、孤残儿童、残疾人和为自费代养对象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
(2)民办福利机构。指导集体和个人兴办一批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
2.儿童福利机构
新建大滩儿童福利院,床位由140张增加到500张。
3.残疾人福利机构
(1)扩建市精神康复医院(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床位由150张增加到250张;
(2)扩建市盲人福利按摩院,床位由15张增加到100张。
(二)床位数
根据标准和人口基数推算,到2010年,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由现有的2766张增加到10272张。其中:
1.老人床位新增7341张,达到9422张(见附件)(市级国办两家养老褔利机构现有的380张不纳入计算基数,今后新增的1255张作为机动床位)。
2.孤残儿童床位达到500张,新增360张。
3.精神病人和盲人按摩院床位达到350张,新增185张。初步形成包括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标准有别、层次不同、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良性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城市居民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满足孤残儿童和“三无”精神病人的收养需求。
三、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福利工作,将新建和改扩建社会福利机构及增加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目标,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