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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滨海委、市科委关于推进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天津滨海海水养殖科技园区。以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天津市现代渔业技术工程中心为技术依托,设在天津海滨浴场南侧,核心区面积6870亩,总投资10亿元。重点建设海珍品养殖区、海洋食品及海洋药物加工区、科技研发及管理服务区等4个功能区,建设成集海洋产品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开发、产品生产供应、技术服务、观光休闲、生态教育于一体的多功能科技产业园区。循环水养殖技术和规模居国际先进水平。此项工作由塘沽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天津滨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技术依托,设在天津市塘沽区新城镇黄圈村和新城村,核心区面积9149亩,总投资44亿元。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区、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区、农事活动体验区、果树采摘园、现代新农村社区等。具有生态观光、绿色生产、科技示范、加工物流、生活服务和科普教育等功能。此项工作由塘沽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天津滨海茶淀葡萄科技园区。以中国农业大学为主要技术依托,设在汉沽区茶淀镇,核心区面积5000亩,总投资1.9亿元。围绕茶淀4万亩优质标准化葡萄生产基地建设基因保存、品种改良、葡萄采摘观光、酒窖加工、物流集散、文化教育等于一体的葡萄科技园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设施化率达50%,各类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水平。此项工作由汉沽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天津滨海津南循环农业科技园区。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等为技术依托,设在津南区小站镇,核心区面积3905亩,总投资4亿元。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饲料加工厂、沼气发酵池、水产养殖基地,通过试验示范,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多级增值和循环利用,探索滨海新区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开展生物质能源的研发与转化。此项工作由津南区人民政府负责。
  上述六个园区要在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2008年启动2至3个滨海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2009年启动其他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四、推动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请市委常委、市滨海新区工委书记苟利军任顾问,由主管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分管负责同志、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委、市滨海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推动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园区建设日常推动工作。
  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人民政府是园区建设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区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实施,研究编制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管理机制体制等。各区人民政府要有专人抓、专人管,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研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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