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适度。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模要适度,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机制创新。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在组织、土地流转、投融资、经营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建立高效运转的组织管理机制、因地制宜的土地流转机制、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以及多样化的经营管理机制等。
--效益突出。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在整体规划及项目选择过程中,把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摆在优先位置,要体现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兼顾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确保健康持续发展。
二、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标准
(一)地域标准。滨海农业科技园区的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建设相互衔接,形成良性互动。核心区面积一般在2000亩以上,示范区面积不低于1万亩,辐射区面积在5万亩以上。
(二)科技标准。每个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在充分发挥本市科技创新资源的基础上,以一家国家级院校为主要技术依托。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成果转化和技术产业化能力、技术培训能力,具有较高科技投资力度。
(三)管理标准。滨海农业科技园区管理要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一是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企业化运作。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聚集企业、集聚要素资源,有利于高效运营。三是有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四是有规范的产品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加工、服务质量标准,培育农产品品牌。
三、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启动建设天津滨海耐盐碱植物科技园区、天津滨海东丽农业科技园区、天津滨海海水养殖科技园区、天津滨海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天津滨海茶淀葡萄科技园区、天津滨海津南循环农业科技园区等六个园区。总体投资规模76.9亿元。
(一)天津滨海耐盐碱植物科技园区。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为主要技术依托,设在大港区官港公园、马圈村和大港农场,核心区面积2070亩,总投资1亿元。建设盐生植物种质资源库、滨海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建立国家和市级盐碱地研究发展中心。建立10项适合我市尤其是滨海新区发展需要的绿化模式示范工程。建设优良耐盐碱树种繁育区,年繁育优质树种100万株。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在盐碱地生物治理技术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此项工作由大港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林业局、市农业科学院协助。
(二)天津滨海东丽农业科技园区。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为主要技术依托,设在东丽区东丽湖风景旅游度假区,核心区面积3175亩,总投资16亿元。将国外花卉种源工程尖端技术与国内原生态花卉资源、市场加以整合和集成,开发创立具有国际独立知识产权的名贵花卉种苗生产、销售技术体系。建立国家级花卉产品质量评级中心。建成花卉高新技术孵化中心,形成聚集国内外花卉产业的技术信息平台。此项工作由东丽区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