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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综合协调组 市旅游局、市安监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助组 市旅游局、市安监局、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查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保卫组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医疗救护组 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后勤保障组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信息发布组 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及相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2.4 专家组

  专家组是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主要由安全咨询、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运输、工作抢险等专业部门专家组成,负责为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必要时参加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对旅游者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1 一般(Ⅳ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级别,系关注级别,不向公众发布。

  3.1.2 较大(Ⅲ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一次可能造成1-4名旅游者重伤或一次造成1-1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

  3.1.3 重大(Ⅱ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一次可能造成5至9名旅游者重伤或1至4名旅游者死亡,或一次可能造成20至4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1至4名旅游者中毒死亡。

  3.1.4 特别重大(Ⅰ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一次可能造成10名以上旅游者重伤或5名以上旅游者死亡的,或一次可能造成50名以上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名以上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3.2 预警信息系统

  3.2.1 接警

  市、县(市、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立接警中心,公布接警电话。

  3.2.2 预警信息通报

  市交通、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林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发布交通、气象、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卫生防疫等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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