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协助、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事发地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承办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旅游局 综合协调和配合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承担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公安局 指挥、协助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工作。
市民政局 组织和分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济物资。
市卫生局 组织抢救伤病员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措施,防控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事发地开展心理救援
市财政局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 牵头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市交通局、岳阳火车站 负责本系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旅游者或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市林业局 负责森林火灾、火险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火险预警信息。
市工商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经营秩序。
市质监局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和检查。
市统计局 指导和协调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工作。
市物价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物价稳定。
市水务局 掌握发布汛情,及时提供水文信息。
市气象局 提供气象信息。
市地方金融证券办 组织、督促、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外涉台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市消防支队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
市地震办 提供地震资料信息和地震现场监测。
市通信运营公司 保障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助、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善后工作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