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岳阳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自我评分表
单位: 总 分: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标准分
| 记 分 条 件
| 工 作 情 况
| 自检
评分
| 评审
得分
|
一
| 组织
领导
(20
分)
| 1、领导分管
| 5分
| 两项均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在岗位职责及分工中未予明确的不记分
| 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 | |
2、专人承办
| 5分
| 承办人姓名: 岗位:
| | |
3、领导亲自办理
| 5分
| 5件承办任务以上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至少承办2件建议、提案;5件承办任务以下的单位,至少有1件由领导班子成员承办,否则不计分
| 班子成员承办件数:
主要领导承办数:
| | |
4、接收任务不打折扣
| 5分
| 凡有推诿现象的不记分
| 是否有推诿现象:
| | |
二
| 制度
建设
(20
分)
| 1、办理工作制度
| 5分
| 没有制度的不记分
| 办理工作制度文号:
| | |
2、办理工作方案
| 5分
| 承办任务5件以上的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办理方案,没有方案的不计分
| 是否有办理工作方案:
| | |
3、办理工作总结
| 5分
| 承办任务5件以上的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的半个月内,向市政府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不及时报送的扣3分,超过一个月未报送的不计分
| 报送书面材料时间:
| | |
4、登记归档
| 5分
| 建议提案及答复件立卷归档装订不全的扣2分,没有装订的不计分
| 是否装订:
装订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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