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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岳阳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自我评分表

  单位:                                   总 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记  分  条  件

工 作 情 况

自检

评分

评审

得分

组织

领导

(20

分)

1、领导分管

5分

两项均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在岗位职责及分工中未予明确的不记分

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2、专人承办

5分

承办人姓名:   岗位:

  

3、领导亲自办理

5分

5件承办任务以上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至少承办2件建议、提案;5件承办任务以下的单位,至少有1件由领导班子成员承办,否则不计分

班子成员承办件数:

主要领导承办数:

  

4、接收任务不打折扣

5分

凡有推诿现象的不记分

是否有推诿现象:

  

制度

建设

(20

分)

1、办理工作制度

5分

没有制度的不记分

办理工作制度文号:

  

2、办理工作方案

5分

承办任务5件以上的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办理方案,没有方案的不计分

是否有办理工作方案:

  

3、办理工作总结

5分

承办任务5件以上的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的半个月内,向市政府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不及时报送的扣3分,超过一个月未报送的不计分

报送书面材料时间:

  

4、登记归档

5分

建议提案及答复件立卷归档装订不全的扣2分,没有装订的不计分

是否装订:

装订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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