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对处置工作予以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市外事侨务办应与本市驻外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并通过其与我国驻外外交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全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办公室应建立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6.2 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根据处置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和《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3 物资保障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做好救助装备、物资、交通工具、医药、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储备,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我市驻外机构应注意馆舍、水电设备、通信设备的安全维修保养,储备相应救助物资,树立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7.2 监督检查
市外事侨务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7.3 奖惩
对在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发生过程和发生机理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利益事件:主要指重大国际、地区及驻在国形势变化,涉及我国安全和重大利益,关系我国政府确定、调整对外政策以及采取应对措施或在岳外籍人士、外方机构和华侨华人活动对我国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