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 会同市外事侨务办做好涉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根据事件性质和管理职能,由市外事侨务办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参与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负责在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抵达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和沟通,并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应对处置。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收集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与各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市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加强日常调查研究和对重大国际、地区形势的动向研究,收集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提出建议。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注意收集本地区或主管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信息。
3.2 预警信息评估和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本市或境外可能发生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后,视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级别
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3.3.1 一般(Ⅳ级)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行动: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
3.3.2 较大(Ⅲ级)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
3.3.3 重大(Ⅱ级)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有关部门单位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发布旅行建议或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