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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岳政告[2008]2号)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缓解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改善铁西片生态环境,推进洞庭风光带三期工程暨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收回铁西片东抵洞庭路,南至竹荫街,西抵洞庭湖,北至巴陵西路范围内(详细四至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2008年4月10日前,上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须携带房屋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市房地产局办理补偿登记;土地使用者须携带有关土地使用证明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逾期市国土资源局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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