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步伐,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
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和《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包括县、市、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管理,由市城管局依法授予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特许经营权。
二、环保部门应督促无煤区内业主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的空气质量,扩大天然气利用普及率。
三、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天然气、汽油双燃料车,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增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应全部使用双燃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