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08年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8]11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汛期我市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2008年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凯 市长
副组长:谢红星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爱民 梧州学院副书记
徐远洲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梁振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桂雄 市政府办副调研员
廖毅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炎明 市教育局局长
叶剑强 市监察局局长
韦 俊 市建规委主任
王奕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伟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梁 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凌峰 万秀区区长
刘建宇 蝶山区区长
吴浩岭 长洲区区长
严伯贵 苍梧县县长
刘 廷 岑溪市市长
何 棠 藤县县长
蓝明月 蒙山县县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对自治区和我市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进度,开展调研,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梁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以下相关工作:
(一)宣传教育组。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开展校内外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灾避灾能力,部署各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安全检测组。负责对市区各类学校基础设施进行检测,同时指导各县(市)开展检测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建规委牵头,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梧州学院配合共同开展。
(三)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该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督查室、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