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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08年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08年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8]11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汛期我市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2008年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凯  市长
  副组长:谢红星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爱民  梧州学院副书记
      徐远洲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梁振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桂雄  市政府办副调研员
      廖毅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炎明  市教育局局长
      叶剑强  市监察局局长
      韦 俊  市建规委主任
      王奕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伟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梁 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凌峰  万秀区区长
      刘建宇  蝶山区区长
      吴浩岭  长洲区区长
      严伯贵  苍梧县县长
      刘 廷  岑溪市市长
      何 棠  藤县县长
      蓝明月  蒙山县县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对自治区和我市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进度,开展调研,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梁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以下相关工作:
  (一)宣传教育组。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开展校内外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灾避灾能力,部署各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安全检测组。负责对市区各类学校基础设施进行检测,同时指导各县(市)开展检测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建规委牵头,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梧州学院配合共同开展。
  (三)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该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督查室、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共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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