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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信应急保障的费用,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对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7.2 奖励与责任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建立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保障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情况。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岳阳分公司、中国网通岳阳分公司、中国铁通岳阳分公司、中国卫通岳阳分公司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附录

  9.1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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