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市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全市重大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研究决定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2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和所属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当突发公共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3 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参与重大突发通信事故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