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吧市场管理,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和
文化部等 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07〕 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网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工作,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和无证经营等务必保持高压态势。要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为重要手段,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文化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在规定时间外营业、上网登记不规范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网吧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姑息迁就,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要做到中小学校周边 200米范围内无网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依法没收“黑网吧”开办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工具及设备,不留后患。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文化部门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商部门查处黑网吧等工作予以配合。要监督网吧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上网登记,做到实名上网和落实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对网吧消防和治安管理,严厉查处封堵和锁闭门窗经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