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规范摩托车管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州政府决定从6月16日至10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摩托车集中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我州和谐交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城市周边和农村地区为重点,以抓摩托车入户登记为突破口,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搭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飚车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摩托车管理。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使全州摩托车上户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违法行为和人员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州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摩托车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文泉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迅、州公安局局长袁刚、州安监局局长卢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州文广局和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由州安监局局长卢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州政府在德昌县组织召开全州摩托车集中专项整治现场会,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宣传部门利用广播和有线电视,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整治方案及摩托车整治通告的宣传;各县市印制传单并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入户发放传单和整治通告,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摸底登记阶段。由各县市组织乡(镇)领导、公安交警、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入村,逐户将已上户和未上户摩托车分别进行逐辆登记造册。同时,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查清合法来源,对摩托车主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单独造册逐辆登记。登记结果一式二份,于7月31日前报摩托车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局、交警大队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