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与测量队等2个单位测绘资质核准结果的通知
(粤测资字[2008]13号)
广州、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你们审查后上报的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测量队等2个单位申请的测绘资质单位法人代表变更,经我厅审查,同意核准颁发《测绘资质证书》(资质级别及业务范围见附件)。同时注销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测量队原有的《测绘资质证书》(乙测资字44101048)、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原有的《测绘资质证书》(丙测资字44105026)。
附件:测绘资质核准结果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测绘资质核准结果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与测量队
| 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市政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线路工程测量,隧道测量,变形观测;
海洋测绘:控制测量,水下地形测量;海洋工程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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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级别
|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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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乙测资字441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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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 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利工程测量;
海洋测绘:水下地形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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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级别
| 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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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丙测资字441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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