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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民监发〔2008〕4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现将《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要点

  2008年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自觉做到免测不免建, 通过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深化行风评议,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努力为上海民政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统筹推进力度

  今年,民政部门被列入市政风行风测评免测部门,是近年来民政部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充分肯定和信任,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终如始,自我加压,继续保持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势,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要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持续加大对行风建设的领导力度和支持力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要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根据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特点,积极拓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新机制。要加强与区县纠风办的协调和沟通,经常向纠风办和监督员介绍和汇报所在区县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深入街道、乡镇主动征求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宣传,继续扩大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影响,努力营造浓厚和良好的政风行风建设氛围,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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