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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德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德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府函〔2008〕63号)
德昌县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德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德府〔2008〕33号文)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德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结合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森林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布局,确定重点生态公益林,一并确权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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