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2008年
对本市主要公共场所(繁华商业街区、人口集散地等)户外招牌、广告等的英文使用进行检查整治,消除英文拼写方面的失误及明显的翻译不当现象。对奥运体育场馆、运动员住宿宾馆、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的各项英文使用进行检查,消除各类不规范现象。
组织英译专家委研制完成并颁布各类英译规范。
--2009年
依照相关英译规范,分别对道路名称、交通指示设施,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名及站内服务设施,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旅游景点(区)名称及其服务设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名称,文化、体育场馆名称及其服务设施,金融、卫生、邮政、电信行业企事业单位名称及其服务设施中的英文使用进行检查,违反规范的督促整改。同时,宣传、引导商业、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按照推荐的英译规范使用英文招牌。
进一步扩大公共场所户外招牌、广告等英文使用拼写失误和明显翻译不当现象的检查整治范围,争取覆盖至全市各英文使用集中的区域和街道。对本市主要公共场所大型商业、旅游单位内部服务设施执行“公用服务设施英译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2010年世博会召开之前
组织对全市各领域英文使用情况的全面检查,对未落实整改的英文使用不规范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同时,组织对世博园区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检查。全力保证上海以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迎接世博会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本行业系统英文使用的管理工作。2008年6月底以前要向市语委提供详尽的需要制定英译规范的中文文本;2008年内要指导、督促区县相应职能部门,配合区县语委,对本行业系统英文使用中的拼写错误和明显翻译不当情况加强自查整改;2009年起要加强本行业系统各单位执行英译规范情况的检查整治,年底以前要整改到位。
(二)各区县语委要根据规定的工作职责,将公共场所英文使用管理纳入语言文字工作常规,纳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的重要内容,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扩大整治范围,由外到里、逐步加大整改力度。要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对英文使用不规范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综合整治。
各区县2008年公共场所户外招牌、广告等英文拼写失误和明显翻译不当现象的检查整治数应不少于4条街区,并应于6月20日前完成,7月中旬市语委将组织复查和抽查。2009年,一方面要将拼写失误和明显翻译不当现象的检查整治范围逐步覆盖到辖区内各英文使用集中的区域和街道,同时要对主要公共场所(2008年整治区域)的大型商业、旅游单位内部服务设施执行英译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