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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温州市粮食工作分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温州市粮食工作分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温政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认真落实粮食工作分级责任制,紧紧围绕粮食安全总目标,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经过对全市2007年度粮食工作的总结考评,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为一等奖,乐清市人民政府、平阳县人民政府为二等奖,永嘉县人民政府、泰顺县人民政府、文成县人民政府为三等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一等奖的单位奖励3万元,获二等奖的单位各奖励2万元,获三等奖的单位各奖励1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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