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07〕22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通过自查抽查方式,经全面考核测评,市政府决定,对万源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等16个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绩,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实现市委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的战略,推动建设和谐富强达州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附件:2007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