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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调电(精)煤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调电(精)煤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5.12”汶川大地震后,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指令,西南五省市所有煤矿一律停止井下作业,安监总局在达安全督查组已转向煤矿停产督查,这将给我市电(精)煤生产供应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为解决达州电网“瓶颈”问题,正在建设的达州500KV变电站近期将组织线路跨越工程的施工,在施工期间达州电网运行中的5条220KV输电线路也将会依次停电。为保障这一特殊时段全市电煤电力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5日起到6月20日前,对全市电(精)煤实行统一征调。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经委、安监、煤管、电力、交通(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电(精)煤协调供应工作的落实。
  二、达州境内所有车站、码头、煤矿及各储煤场地的所有煤炭一律实行政府统一征调,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全面落实。电煤一律调往两个主网电厂,精煤一律调往达钢集团。
  三、在特殊时段内,达州境内的所有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得请装发往市外的铁路运输车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属地内所有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疏导工作。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全市电(精)煤生产供应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8〕212号)要求,严堵公路外运口子,一律禁止电(精)煤外流。
  四、铁路各车站必须按照市政府要求,在特殊时段内停止装运发往市外的电(精)煤运输车辆。
  五、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交通(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广开电(精)煤运输绿色通道,凡持有准运证的车辆要一律放行,不得处罚。
  六、两个主网电厂及达钢集团要及时增派力量分赴各县(市、区)加大采购供应力度,控制住所有煤源。凡政府统一征调的煤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依质论价和以目前电(精)煤最高价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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