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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业,现结合达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重要意义。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扩大消费,富民惠民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市正处于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期,已具备支撑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总体要求。按照市委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的战略定位和“突出一条主线、加速三化进程、推进四大战略”的总体思路,坚持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并举,促进三次产业紧密结合、互动发展。为工业化提供增长动力,为城镇化拓展就业空间,为市场化注入发展活力,为产业化提升服务水平,为信息化增强技术支撑,使服务业对产业升级的支撑力,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就业富民的带动力明显提高,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时期内,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达到220亿元,人均达到3000元,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50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健全,服务设施完善,市场功能齐全,规范化运作,现代化水平较高,辐射力较强的服务业发展网络。
  二、发展重点
  (一)优先发展为建设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提供动力的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提高我市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速度,以现代物流、信息、商务、金融、科技等服务业为着力点,建立互为保障、互为促进的机制,促进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形成与之配套、为之服务、并引领其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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