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的决定
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级部门的部分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区市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通过扩大区市县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发展能力,提升市级部门工作活力,促进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尽放、依法合规”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财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区市县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原由市级有关部门管理或审批的经济事项,全部改由区市县自行管理、审批;对国务院有关部委文件规定须经市审批的事项,采取授权和委托方式放权。各区市县取得相应的管理、审批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审批权限相应的责任。
二、赋予区市县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内容
(一)下放的经济管理和审批等权限(共223项)。
1.凡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县级以上部门拥有管理、审批权的事项(除市本级直管的外),均下放由各区市县有关部门管理、审批,市级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审批。共117项(见附件1);
2.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县管理、审批。共45项(见附件2);
3.其他属市本级审批的事项,均由市级部门授权或委托各区市县审批。共61项(见附件3)。
(二)今后国家和省赋予市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均直接下放各区市县。
(三)岳池县、华蓥市两个省定扩权县(市)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经济事项,由其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其他3个区县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经济事项,原则上以区县为主初审,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综合平衡审查后,逐级报省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和推进行政管理和审批体制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行动,扎实有序推进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市级各部门要着眼于发展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此项工作,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要进一步清理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凡已下放的权限不再列入市本级行政审批目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作出的放权决定,真正做到放权放责,责权统一。要做到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后续服务一步到位,增强执行力,确保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要主动研究解决放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加大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力度,及时建立与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后相适应的工作新机制。
各区市县要以扩大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为契机,增强发展意识,转变政府职能,适应扩权后对管理和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建立新机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下放管理权限中属于行政审批和许可的事项,要认真核对,及时公布,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办理。
市级各部门要依照本《决定》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督查督办。
附:1.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各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
2.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县管理审批的事项;
3.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各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
中共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08年5月15日
附1:
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
一律下放由各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 (共117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1 | 凡是县级财政投资不需要中省补助资金和平衡外部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除外) | 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
2 | 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 |
3 | 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不需要市以上协调外部条件的电源开发权审批 |
4 | 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铁合金、焦化生产项目 |
5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合格证》核发 | 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 |
6 | 金融机构、邮政局(所)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区市县公安部门 |
7 | 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8 | 户口登记(入户、更改、迁移、注销等) |
9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10 | 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
11 |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12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3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4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5 |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注册登记业务(不含广安区) | 区市县公安交警部门 |
16 | “四小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业务(不含广安区) |
17 | 摩托车驾驶证申请的受理、考试业务(不含广安区) |
18 | 成立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区市县民政部门 |
19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不含冠名广安市的) | 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 |
20 | 办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核准(不含冠名广安市的) |
21 | 集体合同审查 |
22 | 失业证办理 |
23 | 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明 |
24 | 再就业优惠证核发 |
25 |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市直属企业以及市一级中、省驻市单位以外的劳动保障监察 |
26 | 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规划(含专项规划) | 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
27 | 农村三项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审核检查和组织实施 |
28 | 征地补偿登记 |
29 | 临时用地审批 |
30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 | 区市县规划和建设部门 |
31 |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 |
32 | 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
33 |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 |
34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35 | 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件管道、标线等设施审批 |
36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备审批 |
37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38 |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
39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区市县规划和建设部门 |
40 | 拆除工程备案 |
41 | 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登记备案 |
42 | 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审批 |
43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适用农村公路建设) | 区市县交通部门 |
44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批(适用农村公路建设) |
45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适用村级公路建设) |
46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适用村级公路建设) |
47 |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
48 |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49 |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许可 |
50 | 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二、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四级及以下客运站场经营许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
51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区市县水利部门 |
52 | 权限内工程建设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53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54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55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
56 | 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57 |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补救措施审批 |
58 | 取水许可证审批 | 区市县水利部门 |
59 | 城市建设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
60 | 取水工程验收 |
61 | 湖泊开发利用规划审核 |
62 | 权限内水力发电站立项审核 |
63 | 权限内坝、堤、闸兼做公路批准 |
64 | 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审核 |
65 |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审查 |
66 | 权限内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
67 |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68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区市县林业部门 |
69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70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71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
72 | 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 |
73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区市县文体部门 |
74 | 《电影放映许可证》 |
75 | 医疗机构名称核准 | 区市县卫生部门 |
76 | 医师执业注册 |
7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市县卫生部门 |
78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79 | 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卫生许可 |
80 |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
81 | 超标排污企业治理规划备案 | 区市县环保部门 |
82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 |
83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84 | 排污申报核定 |
85 | 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许可 |
86 |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87 |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 区市县广播电视部门 |
88 | 统计登记证核发 | 区市县统计部门 |
89 |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90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县畜牧食品部门 |
91 | 供电工程安装、检查维修收费 | 区市县物价部门 |
92 | 县以下医院制剂价格 |
93 |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运载工具价格审定 |
94 | 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审定 |
95 | 明码标价方式监制 |
96 | 报废、转让由国家投资购置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审批 | 区市县农机部门 |
97 |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核发 |
98 | 变更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性质和财产审批 |
99 | 拖拉机噪声尾气排放审核 |
100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 区市县保密部门 |
101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区市县民族宗教部门 |
102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 |
103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 |
104 | 主要教职人员备案 |
105 |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区市县外侨台部门 |
106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区市县盐政稽查机构 |
107 |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 区市县残联 |
108 |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开立核准(不含广安区) | 区市县人行 |
109 | 贷款卡发放核准(不含广安区) |
110 |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 | 区市县地税部门 |
111 | 城镇退役士兵新办服务型企业税收优惠减免 |
112 | 安置随军家属新办企业税收优惠减免 |
113 | 民政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税收减免 |
114 | 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减免 |
115 |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减免 |
116 | 涉外税收减免 |
117 | 动产抵押登记 | 区市县工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