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08〕1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福建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福建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第一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还没有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的,在保证现有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尽快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位。
(二)加强工作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
《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要有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各设区市要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一个县(区)政府、一个乡(镇)政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7月底前要将试点单位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要严格依据
《条例》的规定,参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4号)的要求,学习借鉴好的做法,结合实际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学分类,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