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于任务拓展,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制订新的工作计划。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11、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对各地党政机关举办或参与举办节庆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借举办节庆活动滥用财政资金、浪费公共财政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不良风气。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12、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等项工作
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抓好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相关制度的落实,健全举报查处快速反映机制网络。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厉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坚决纠正以罚带纠、乱收乱罚等违纪违规现象,防止公路“三乱”反弹。高度重视和解决水上个别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严格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清理特权车、人情车工作,切实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认真执行治超政策,加强对超限超载和超速的规范管理,清理涉车、涉船收费,加强农村公路督查,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切实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继续开展企业减负工作(由市经委牵头负责)、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3、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督促各部门各行业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正面引导。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开展厉行节约,积极筹措资金,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严格接待和差旅制度,加强出国(境)经费管理,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暂停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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