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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注:1、4+5+6+7=2;8+9=2;11+12=13;
  2、东部地区:北京、天津、山东、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部地区: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续:
  200 学年区县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三)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汇总表)

  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在校生总数(人)

获得学校助学金人数(人)

获得学校助学金人数占在校生总数比例(%)

获得资助人数分布情况(人)

(按户籍统计)

户籍性质(人)

学生获得学校助学金情况

本市学生

东部学生

中部学生

西部学生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补助学费

(元)

补助书簿费

(元)

奖学金

(元)

其他项目(元)

合计(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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