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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8年工作要点,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石家庄市2008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政策管理,推进制度创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大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2%建立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工资。(市建设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参加)

  (二)全面建立农民工权益公示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民工权益公示制度,在企业(工地)显著位置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示牌,接受农民工监督。(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参加)

  (三)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完善劳动保障、工商、金融监管和有关部门对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联动惩罚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施分类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和重大违法行为,增强用人单位法制意识。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将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参加)

  (四)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继续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参加)

  (五)完善针对农民工的银行卡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用工单位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覆盖范围。(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牵头,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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