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二00八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纠风办《二○○八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二○○八年纠风工作要点
(省纠风办 2008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国务院要求,要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坚决纠正擅自提高供电、供气、供水、供暖等公用事业价格的行为。重点加强对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须品价格的监控,从严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短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要依法严惩,坚决防止少数品种的价格异常波动引发价格全面上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各地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清查出来的违规资金要坚决清退,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能让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中饱私囊,决不能让违法乱纪分子逍遥法外。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对农资市场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监控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坚决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加强各类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和移送。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