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推进市级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防风阻沙带建设,在全面完成康平县128公里长、1公里宽辽蒙边界防风阻沙带建设的基础上,在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县4县(市)的辽蒙、沈阜、沈锦边界建设1条300公里长的森林阻沙带,阻沙带的宽度总体上控制在1公里,严重地区可加宽到2-3公里;进一步推进以辽河、浑河、蒲河、柳河、绕阳河、养息牧河、秀水河子为重点的水系滩地绿洲建设,在全市境内水面1000亩以上的湖泊、水库建设护岸林;进一步推进农田防护林工程,突出抓好农田林网建设,逐步完成衰老、低能和残次林网的改造;进一步推进沙化耕地治理和开发工程,围绕“一村一业”和农村经济区建设,大规模发展桑树、寒富苹果、大扁杏、苹果梨、葡萄、树莓、五味子等经济林、果树和药材,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推进重点生态公益林保育工程建设,加强针叶林、天然次生林、混交林、沙区疏林地封禁保护和培育,增加林草植被,恢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积极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进一步推进村镇绿化,全面建设“绿色村庄”。
四、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生态保护地建设。要在风口地区、荒漠化丘陵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及河流、湖泊等水域,规划和建设生态保护地,制定保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保护地内实行封禁保护,禁牧、禁耕、禁樵、禁挖,严禁破坏林草植被和水土资源,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生态保护地要设置标识,指明区域、面积、封禁保护措施、责任人等,流动和半流动沙丘、重要的风口和小流域地区要实行人工围栏。要加大生态保护区治安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生态保护地盗砍滥伐林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滥垦滥耕、滥盖滥建、挖沙、采矿等行为。
五、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确保生态林总量,按照不低于全市总面积15%的比例规划生态林基地建设,其中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林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生态林基地建设以阻沙林、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护堤护岸林、绿色通道及环城林、环村林、环湖林为重点。生态林采伐年限控制在20年以上,一般情况下,生态林木不出现负增长不允许采伐。要强化生态林采伐作业设计、审批、监伐、检查验收等管理,杜绝因采伐不当、更新不及时造成土地沙化现象。林木更新困难的区域或地块禁止采伐树木。
六、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建立林地保护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业用地和草场的行为,禁止在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疏林地、草场、林缘开荒种地。要按照“总量控制、占补平衡、严加监管”的原则,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地审批,征(占)用林地的主体必须按照征(占)用面积、林种进行补造,保证林地总面积和生态林总量不减少。严禁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非农业建设项目征用或占用林地,必须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呈报时,涉及占用林地的,同时报送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