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3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中部城市群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建设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政高 省长
  副组长:李 佳 副省长
  成 员:何明清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作勇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小普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耀军 省经委主任
      赵明鹏 省科技厅厅长
      阎庆文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赵国红 省人事厅厅长
      刘 铭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焉锦林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正刚 省建设厅厅长
      郑玉焯 省交通厅厅长
      李 兵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左大光 省国资委主任
      吴野松 省中小企业厅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