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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本溪)生物与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本溪)生物与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辽宁(本溪)生物与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本溪)生物与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 冮 瑞 本溪市市长
  赵明鹏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 陈继壮 本溪市副市长
  高升平 本溪市副市长
  周喜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 光 省经委副主任
  周浩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巩黎明 省科技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远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范越林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雁鹏 省交通厅副厅长
  张德昌 省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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