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对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保证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关注部门、单位对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力度,关注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护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紧紧抓住对大局具有影响和牵动作用的突出问题,以及深化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高度关注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结果,揭示和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体制、制度等层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政策制度完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注重查处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审计工作要从关注体制、机制层面上的问题入手,加大对财经领域中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7)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紧密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贯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精神,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农业、环保、社保、医疗、教育等关系民生的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畅通政府、公众之间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对审计中发现的截留挪用、损失浪费和跑冒滴漏等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
(8)加大效益审计力度,促进节约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推动审计工作由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相结合转变,大力推进效益审计。在审计内容上以查处重大损失浪费为主,在审计目标上以推动完善制度、促进改革、加强管理为主。以投资审计作为效益审计的突破口,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必须经过审计机关审计。效益审计要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在揭示查处损失浪费问题的同时,关注质量效益,关注节能降耗,关注环境保护,关注资源生态破坏或毁损问题。在更多地采用专项审计调查方式的同时,选择最急需、最突出的项目或资金探索开展绩效评估,逐步建立完善绩效审计评估体系和方法。
(9)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审计组织方式,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结合起来。扩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积极推行县(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探索乡(镇)党委书记、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前移监督关口,加大任中审计的比重,把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可持续发展、关注民生、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审计视野。在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等方面,与效益审计逐步结合。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促进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实行审计情况通报制度,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制约和预防作用,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