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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同和分教点的批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同和分教点的批复
(穗劳社函〔2008〕473号)


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与广州市政协外语学校联合办学的请示》(穗交技校〔2008〕21号)收悉。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学校办分校、校外班的规定〉的通知》(粤劳技〔199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分校、分教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143号)的规定,经研究,本局同意你校与广州市政协外语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在该校同和校区(地址:白云区同和街,广州军区政治部同和干休所内)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同和分教点,招收技工学校中级班。开办专业为:汽车站务运输管理、汽车商务、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现代物流。学制:三年,采取“1+2”办学模式,即:学生在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同和分教点就读1学年,之后在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本部就读2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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