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高中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大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设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各类企业应结合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企业应结合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参与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为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九)要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凡是国家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工种,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在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对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介机构不得介绍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录用,工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对违反就业准入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依法予以处罚。要全面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在取得学历证书同时要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保障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
--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择业观念和创业精神。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毕业生就业机构要为职业院校学生求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人事代理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建晋中职业教育集团
(十)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组建晋中职业教育集团。
--晋中职业教育集团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全市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按照“政府引导、校校联合、校企合作、自愿参加、权责对等、优势互补”的原则,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
--职教集团是自愿合作的办学联合体,不单独设立独立的法人关系,集团成员原有的所有制隶属关系、产权关系、管理体制与人事关系不变。集团成员之间的教育与经济业务往来,以协作、转让、托管、租赁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