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晋中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6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培养大批适应晋中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晋政发〔2006〕2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试行意见》(晋教职字〔2007〕15号)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决定》(市政发〔2008〕37号),现组建晋中职业教育集团(下称“集团”)。
组建集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人才资源强市,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对接的办学新途径和新模式,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集团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全市高、中等职业学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工作联合体,不具有独立法人机构。集团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