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淮政发〔2008〕93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的若干规定
为切实加强效能淮安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班子成员AB岗制度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岗期间,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代理行使其职权,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领导班子成员明确AB岗,实行一岗双职,相互配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中旬将AB岗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
3.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的,须提前1天做好岗位移交工作;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4.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工作认真负责。
二、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文件
5.可开可不开会议坚决不开,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召开全市性大会。具备条件召开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的,可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
6.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和参会人员,坚持分工对口原则,严防提升规格、扩大规模,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小会,采取协调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安排部署工作。
7.报送市政府的文件,坚持一事一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多头报送。
8.政府文件5-10年全面清理一次,及时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
9.进一步缩短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间,原则上所有进中心的审批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较长时间的必须说明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
10.大力推行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网上实时监控,优化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等功能,实行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许制。
11.对条件成熟的单位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即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行政服务处)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单位行政服务处整建制向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各单位进入审批中心的项目落实到位,对窗口(行政服务处)授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