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淮政发〔2008〕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目标,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05年的6.11万吨减少到5.13万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由4.61万吨减少到4.10万吨,分别削减16.1%、11.1%。
(二)总体要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和建设布局,加大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生态市为载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市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强做大IT、特钢、盐化工新材料三大产业。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烟草、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新设备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服务业。
(四)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的增长。认真组织开展清理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继续抓好小化工整治,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盱眙、金湖、清河三县(区)禁止新上化工项目,乡镇和乡镇以下一律不得建设化工项目。其他地区新上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新建化工、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类项目其投资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征地费用)。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2008年底前,完成小化工企业关停任务目标。淘汰所有年产5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年产1万吨以下酒精和淀粉生产线。拆除市区建成区内饮食、洗浴服务业等所有燃煤锅炉。淘汰淮钢特钢公司94、72立方米小高炉。
三、加快实施治污重点工程
(六)所有排污企业都应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排污管网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污染在线自动监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许可总量排放,杜绝暗排口排污违法行为。华尔润化工有限公司、飞翔纸业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要加快进度,尽快形成处理能力,今年6月底前通过验收。淮钢特钢公司今年7月底前完成70吨电炉除尘系统改造。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提高运转负荷。淮阴区、洪泽县“十一五”期间要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年内争取开工建设四季青污水处理厂改扩工程。加快里运河截污和清安河导流工程建设步伐,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市经济开发区年底前完成区域内河流综合整治。所有工业集中区都必须在2009年底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面开展城乡河道疏浚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