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为:柯友如、夏建武、易春明、余江林、刘亦平、杨裕旺、余建兵。具体负责人为卢子林。具体工作人员为宋登树、廖启明、洪庆、程新珊、赵建军、杜四华。
责任分工:市国土局、杜山镇于5月20日前完成安置小区征地、青苗补偿,提供建设用地。杜山镇负责协调村民关系,确保拆迁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市规划局于5月31日前完成安置小区规划审批手续。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完成“三通一平”、设计,7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7月15日前破土动工,春节前建成。供电、供水部门于5月31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市财政局于5月15日前拨付拆迁补偿费800万元,6至11月每月拨付400万元,保证建设需要。杜山镇于交房之日起7日内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十)吴都大道建设拆迁安置工作。吴都大道东起鄂州大道,西至滨湖西路,全长4706米,路幅宽50米。拆迁任务:拆迁139户,拆迁房屋4.1万㎡(其中①小桥16组安置点:拆迁9720㎡,建安置房1.1万㎡,已选址,审批规划,正在设计。②小桥15组安置点:拆迁6000㎡,建安置房7000㎡。③洋澜安置点:拆迁7681.8㎡,建安置房9000㎡,已选址,正在规划。④洪港安置点:拆迁7255.75㎡,已选址,正在规划)。拆迁补偿费3200万元。已拆完,正在抓紧安置房建设。
责任人为吴金火、易春明、洪少良、杨裕旺、卢松林、高国献、吴刚、熊建仁。具体负责人为卢子林。具体工作人员为廖启明、洪庆、祝岸英、伍汉兵、杨之中、吕追胜、徐春生、洪元兴。
责任分工:凤凰街办、西山街办、新庙镇于5月20日前完成安置用地调地及青苗补偿,提供建设用地,负责协调村民关系。市规划局于5月31日前办完安置规划审批手续。市国土局于5月25日前办完拆迁安置小区建设用地手续。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7月25日前完成场地平整、设计、招投标,7月31日前破土动工,2009年4月竣工。供电、供水部门于5月31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市城投公司于5月31日前拨付500万元,7月31日前拨付2000万元,2009年4月前拨付700万元。凤凰街办、西山街办、新庙镇于交房之日起7日内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抓紧做好各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