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第一责任人:余学谦,具体责任人:沈美树。工作要求:8月31日前,完成原有渠化路口损坏站石,地面砖更换;10月31日前,完成文星转盘处渠化道改建任务。
六是更新完善路名牌。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责任人:廖来生,具体责任人:邱少敏。此项工作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
(六)广范围多形式地开展市民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人:钟文华。
二是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共同参加,组织各类营运车辆驾驶员(含出租车“挑土”司机)进行学习培训。责任人:皮新华。
三是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鄂州大学等单位,继续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员”活动。责任人:程金华。
四是深化“五进”宣传活动,按照一名民警挂点一所学校或一个村组的标准,将传统的路面管理延伸进校、进村,把交通安全知识和整治要求送进千家万户。责任人:程金华。
四、实施步骤
这次鄂州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3日至6月25日)
1、6月13日,召开鄂州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6月17日,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有关部门发布单行、禁行、限行通告。
3、从6月17日起,各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开展大张旗鼓的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26日至10月20日)
1、6月26日,城区单行、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全面实施。
2、6月26日,各专项交通整治活动有序展开,在一个月内收到明显成效。
3、9月30日,规划的公交场站项目、公交站牌、路名牌建设、设立到位,智能交通监控设施及渠化道、信号灯、交通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
4、10月6日至14日,有针对性地开展逐项复查和达标分析,做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
5、10月15日至20日,对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