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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鄂州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力落实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十件实事”中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建设10个公交车站台(棚)和更新公交站牌的要求,建成武昌大道保险站、凤凰路凤凰广场站、滨湖南路鄂高站(此处设站2个)、滨湖北路滨湖桥站和市政府站、古城路吴都古肆站(此处设站2个)和世纪名苑站、滨湖西路国土资源站10个港湾车站,更新109个公交站牌。与此同时,为配合城南中心客运站的启用,方便旅客换乘,在中心客运站门前另配套建设两个港湾车站。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责任人:干光星,具体责任人:刘厚文。工作要求:10月1日前建设到位。

  3、迅速完成城东、城南、城西3个公共汽车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及行政审批,启动建设,如期投入使用,以解决公汽占道停车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街道办事处;第一责任人:干光星,具体责任人:刘厚文。工作要求:6月15日前,市规划局完成规划选址,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10月1日前,3个公共汽车停车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道路上夜间不允许再停放公共汽车。

  4、调整延伸公交线路,加密营运车次,方便市民出行。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实施,6月20日前完成。

  (五)快节奏高质量地实施交通设施建设。

  一是建设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新建、改造城区24个路口“电子警察”,增设20个交通复杂路口视频监控设施,新建、改造国道、省道15个重点路段的电子治安卡口设施。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10月1日前完成。

  二是加快驾驶员科目三考场施工进度。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10月1日前完成。

  三是全面清理、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调整机动车道开口,10月1日前全部完成 。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第一责任人:曹东华,具体责任人:程金华。工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道路交道标志标线清理、规范工作;7月31日前,调整机动车道开口工作实施到位。

  四是在车流、人流量大的武昌大道中段增设2200米高度适中、样式新颖的交通护栏。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10月1日前完成。

  五是以优化交通设施为目的,将文星转盘改建成交通信号灯控渠化路口,对部分渠化路口风化严重的站石和地面砖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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