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鄂州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8〕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四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鄂州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措施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共同推动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鄂州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四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
为了进一步优化鄂州城区交通秩序,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条件,构建与“四城”创建相适应的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鄂州城区实际,现就实施鄂州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城区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实行标本兼治、软件硬件同抓,使城区交通秩序根本好转,交通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形象明显改观。
二、工作目标
(一)主次干道各类机动车辆规范行驶,有序停靠;人行道、停车场(点)机动车、非机动车静态管理规范、有序;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翻钻护栏等行为明显减少。
(二)出店、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夜市摊点疏导有序、布点合理、管理规范。
(三)公交站、场规范设置、建设到位;信号灯、渠化道、交通护栏、交通标志标线、公交站牌、路名牌等设施齐全有效、美观醒目,无残缺污损等现象,影响交通、有碍观瞻的广告牌、指示牌、标语横幅清除彻底,视觉交通秩序得到规范;建成智能交通监控系统。
(四)通过扎实有效的综合整治和大力度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争今年我市“畅通工程”达到全国二等优秀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采取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设置单行区域。对城区次干道单行道路重新统一设置,具体为:1、明塘西路由西向东单行;2、古楼街中段(武昌大道至明塘西路)由北向南单行;3、古楼街南段(文星大道至明塘西路)由南向北单行;4、东塔街由西向东单行;5、明塘后路由东向西单行;6、南塔街由北向南单行;7、江家巷由北向南单行;8、民信东路由南向北单行;9、樊川东路由北向南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