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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恢复向社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恢复向社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08〕300号)


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在2007年我局组织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中,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甲醛、TVOC、苯和现场采样等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不满意,被我局暂停室内空气检测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认真分析原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并向我局提出了复查申请。经我局现场评审和审核,认为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整改工作有效,相关项目已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为此决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上海恒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开展室内空气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数据,使用CMA标志,计量认证证书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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