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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堵疏结合,规范发展。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十小”整治要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落实市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载体之一。通过集中整治一批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问题比较突出的生活生产服务行业,抓小见大,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在整治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企业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的生活,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持续改进,规范发展。
  (三)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地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不断完善监管网络。整治期间,凡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它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指导整治工作开展。要加大暗访力度,掌握真实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查。
  (四)创新方式,探索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总结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为目标,针对“十小”行业的特点,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促进“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企业责任主体落实机制和行政监管机制,完善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把“十小”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期态势,真正做到形成机制,走向规范。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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