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新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8年新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局等部门2008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8〕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处理水量和稳定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卫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工作。通过整治,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初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效能,建成的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1.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城市(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干、支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市污水处理厂脱氮能力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脱氮能力;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体系。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07年竣工的各县(市)污水处理厂2008年9月底前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10月底前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和骆驼湾污水处理厂2008年11月底前建成脱氮设施。
2006年底以前已竣工、尚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污水处理项目2008年5月底前要完成环保验收;2007年竣工的污水处理项目2008年9月底前要完成环保验收;2008年4月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有关县(市)政府负责。
(二)卫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按照《2008-2010年卫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年度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确保卫河流域出境断面稳定达标。